指责滴滴,不能忽视这件事!( 十 )

正是因为管理者既不想把网约车定义为合法的运营车辆,又不想也已经不能把网约车定义为不合法的运营车辆。这几乎和久难“治疗”的民间融资痼疾有相通之缘故。

不承认有大象是不行的

种种“既想……又想……”的意图与“既不想……又不想……”的态度究竟是怎么形成的?

不愿意放弃权力或是其中一个原因。牢牢把握在手的市场决定权不但带来了权力,也带来了管理的“简单方便”。以至于这成为一个越来越僵化的池子,出租车牌照和金融牌照此前多年已经处于极其“稀有”状态。而新增的网约车也果然终于仍然以垄断姿态“入局”,又一次“方便”了管理。

不愿意承担改革成本或是另一个原因。市场越大,风险越大,谁来承担风险?需求越多,风险越大,谁来承担风险?供求资源配置越顺畅,流动性越大,风险越大,谁来承担风险?民间投融资问题的不能解决大概就是这样不断蹉跎的。